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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書會讓你一讀就放不下手,非得等到頭昏眼花看到末頁才痛快。有些書會衝擊你的思考或是價值觀,讓你讀起來一段就必須停下來喘氣或是思考,本書就是屬於後者。我很喜歡作者的筆鋒以及思考脈絡。也相當欣賞這本書本身的定位,本書是在講述死刑存廢的問題,一直以來我個人其實偏好死刑不應廢,我所依存的概念僅是薄弱的:我認為當一個人不尊重他人性命時,也同時拋棄了或是放棄了被他人尊重的權利。閱完本書後,我對於死刑的存廢倒是產生了一個問號。

這本書讀來稍費勁,連寫個心得也是讓我在電腦這頭思考了一番。
我其實這本書真是邊看邊停,先是它裡面提到的案例以及文章我都沒看過,因此在邊看的時候也邊順便閱讀了其他的文章。另外我也在閱讀的時候順便觀看了BBC的How to kill a man.我個人對這方面認知的不多,因此只能在此略發表一些淺薄的見解。


這學期開始上的刑法老師,提出了一個概念,所謂的法律就是希冀能夠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當我們認定為犯法的事情就應該有法可治,若認定為不是不法的事情,就不應陷人於牢獄或是懲罰之下。但如果以這前提之下,似乎我們的社會普遍上是認定:死刑這種東西,是不宜廢的。但是,老師亦提出了所謂的刑罰,也是國家對於事情處理的一種彰顯,若國家認為此人犯下不可饒恕的罪刑,解決的方法就是剝奪它的生存權,這樣子不就是一種負面的教示。治人於死,也可以是一種解決問題的方法。那這樣子,假設當初當事者也是認定,除了將對方殺死,這事情無法解決。那兩者的思考迴路是否相同?同時,在書中也拋出了一個問題,在於部分情況下,還是應該採多數決或是民意所向嗎?所謂的多數以及民意,是否應該剩於專家之上?


在本書中,作者亦提出了一些呼籲,我們是否都將自我放置於被害者的角度,深信廢除死刑就會等於將這些罪不可赦的罪犯放置於社會之中。但沒有考量到的是,尚有無期徒刑終身不得假釋的這種不自由刑的這個選項。在書中更列舉了台灣刑法處理程序上以及刑罰規範上的一些瑕疵。刑罰本身即帶有點社會隔離的意味。

我認為,死刑宜不宜廢這問題是可以打問號,但是我們刑責的程序以及瑕疵卻是要修正的。

我之前一直認為,廢死刑者總是打出冤獄牌,因為程序的瑕疵、因為人性上的心理偏誤,有時候就算立意為善依然可以做出錯事、錯誤的決策。而程序上的完善,就是我們需要去修正跟將此傷害降到最低的程度的方法之一。不諱言,我個人其實一直存在著『寧可錯殺,不願放過其一』的心態,更甚,會做出『若無法證明無罪,則推定為有罪之推論』。但其實,冤獄跟不冤獄其實也可以跟死刑存廢切割開來,應該要做進一步的思考以及改善,而不是站在對立者的角度審視整個問題。

本書其實有一直在強調,死刑存廢這問題是真的很值得大眾去思考去討論的。
但是在之前王清豐的事件裡,政治渲染、還有白冰冰等人的非理性喊話其實讓很多人跟很多媒體將一切的事情草率定論,我們都讓自己的成見蒙蔽了思考。我們都不自覺地隨著媒體起舞,而非坐下來好好思考這問題。之前我對於王清豐的想法,多過於這人因為自己個人主張,不願意依法行事。可是看完他的文章(理性與寬恕)以及思考脈絡,我卻可以認同此人的所作所為,雖然我不與他是同樣立場,但是我認同他是經過一定的思考跟一定的個人理念,且其實在書中也提出了,他所做的並不違法以及職權。


在BBC的How to kill a man中最讓我感到驚愕的點在於,片末,主持人興沖沖的跑去找一個死刑的支持者還是推動者(有點忘了確切的職稱)說他找到了一種很不錯很人道的行刑方法。他卻臉色不善的表示,我們根本不在乎他們被人道的處理,其實在片中,很多支持者都表示這些罪犯為什麼需要給予尊重或是人權。其實在廢死刑這條路上,我所見所聞的其實都是主張應廢死刑的論調,而支持死刑的總是給予消極的回應。這不應該是一場情緒上的混戰才是。如果雙方都想用感性跟情緒操弄,我想這問題只會越淌越混濁。


我想,雖然書中內容有部分我不是很認同,但這本書,無論採哪種立場,無論你廢死或不廢死,都不改本書是一本值得一看值得一思的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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