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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界上會不會有一件事情既討厭又喜歡的呢?我想人應該不能就這樣簡簡單單的區分自己的喜歡跟厭惡吧。
就像我們的愛情成分中,有一定成分是存在著厭惡不想離開對方的自己。
能真正喜歡一個人嗎?我也很懷疑。
之前我曾經大言不慚的說,我可以喜歡上你的全部。
這世界上真的可以無條件的喜歡一個人嗎?可以全部都喜歡上嗎?
自欺欺人。
喜歡就是,我厭惡你的程度少於我喜歡你的程度,所以就有喜歡的錯覺。
討厭就是,我喜歡你的程度遠遠少於我不能忍受的地步,我討厭你。
喜歡,不過是一個暫時穩定狀態。
就像男女雙方的赫爾蒙聽說也只能維持3年。
有辦法過了3年的情侶還繼續相愛嗎?一定必須有什麼要牽絆彼此的東西吧。
突然對夫妻這種制度感到很神奇,因為經濟還是因為習慣,還是這樣活著可以不接受他人眼光,就是順應著潮流活著比較快樂。
世界上有多少人是這樣,我也不例外,雖然我總是鄙視不已。
我希望我是有知覺的接受這個世界的制度。
台灣有的制度很奇怪可以我還是這樣活著下去。
國小>國中>高中>大學>研究所>就業>結婚>生孩子>養孩子
真的要這樣活下去嗎?
也許我想出國就是有一部分害怕這種制式的環境,會不會我沒有掙脫的勇氣?
就這樣,過了我一生。
如果我出國會不會就不會有這種軌跡可循。
也曾經想過,如果去非洲當義工也好。
畢竟那邊有救不完的病人,不是偉大,而是想去體驗看看這種感覺。
可是這個社會好像對偏離這個軌道又回來的人...特別不友善...
拉哩拉雜的說了很多...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說什麼....
有人說過:寫作就像一種治療...去平衡自己與生俱來的混亂與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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